激光共聚焦顯微鏡對於樣品確實有特殊要求,這些要求因樣品類型的不同而有所差異。以下是對不同類型樣品的具體要求:
一、生物樣品
熒光表達:
在進行激光共聚焦顯微鏡測試前,應先在熒光顯微鏡下觀察熒光表達是否正常,以確定是否有必要使用激光共聚焦顯微鏡。
蓋玻片厚度:
蓋玻片的厚度要求≤0.17mm,以確保測試的準確性和避免對樣品的損傷。
激發與發射波長:
需要明確樣品的激發波長和發射波長,以便選擇合適的激光器和探測器進行測試。
掃描參數:
對於需要重構的樣品,需要明確掃描區域大小、位置和Z步進等參數,這些參數會影響測試時間和結果。
樣品固定:
樣品B須貼壁良好,不能懸浮起來。需要在載玻片上固定好後送樣測試。
對於貼壁細胞,可以將其鋪在孔板中的爬片上,按照實驗方案進行孵育、固定和染色後,將爬片的細胞麵扣置在滴有封片劑的載玻片上。也可將細胞直接培養在共聚焦專用培養皿中進行觀察。
對於懸浮細胞,可以用微量移液器吸取適量樣品滴加到載玻片上,用蓋玻片封片。
組織切片樣品需要采集適當大小的組織,經固定、冷凍包埋、冷凍切片、免疫熒光標記後,用蓋玻片封片。
抗熒光淬滅劑:
做顯微成像時,樣品需要加抗熒光淬滅劑,蓋玻片也需要固定。
二、材料樣品
樣品製備:
材料樣品需要提前製備好,並確保樣品平整。
樣品尺寸:
拍出來的樣品*大麵積應在1.11x1.8mm到5x5mm範圍內,顏色可調。但樣品的尺寸沒有嚴格要求。
三、其他注意事項
樣品質量:
載玻片和蓋玻片需要選擇質量好、光潔、無雜質的。對於重要實驗,需要提前檢查載玻片和蓋玻片的光學特性,確保無熒光幹擾。
樣品處理:
樣品需經熒光探針標記(可單標、雙標、三標)。
樣品表麵應盡量無氧化皮,觀察表麵應拋光,以保證表麵光潔度和平整度。粉末樣品應壓實,保證表麵平整。
綜上所述,激光共聚焦顯微鏡對於不同類型樣品有特殊要求,這些要求涉及樣品的熒光表達、蓋玻片厚度、激發與發射波長、掃描參數、樣品固定、抗熒光淬滅劑使用以及樣品質量和處理等多個方麵。為確保測試的準確性和可靠性,需要嚴格按照這些要求準備和處理樣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