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學顯微鏡的根本原理望文生義,光學顯微鏡需求一個光源,該光源產生的光能夠經過聚光鏡聚焦到樣品上。映照標本的光抵達稱為物鏡的透鏡,該透鏡會產生放大的圖像,該圖像被倒置或上下顛倒。目鏡或目鏡進一步放大了眼睛隨後接納到的圖像。
能夠將其他光學元件引入光路以校正圖像,以便眼睛以正確的方向看到它。像您在這裏看到的那樣運用多個透鏡的顯微鏡稱為複合顯微鏡。在複合顯微鏡中,總放大倍數是經過將物鏡的放大倍數與目鏡或目鏡的放大倍數相乘得出的。
運用40倍物鏡和10倍目鏡,總放大倍數為400倍。為了協助估量顯微鏡下物體的大小,能夠運用目鏡標線片(在圖像上投影的標尺)。與在較低放大倍數下察看時相比,在較高放大倍數下,目鏡掩模版中的刻度線將代表較小的間隔。
除放大倍率外,顯微鏡光學的另一個方麵是分辨率。分辨率是指示波器下兩個對象之間的**短可分辨間隔。隨著這些字符的頭部越來越明晰,並且分辨率進步,它們之間的**短可察看間隔也減小了光學顯微鏡的主要組件光學顯微鏡的主要組件包括物鏡,目鏡,樣品台和樣品架,光源,視場光闌,聚光鏡和光圈以及粗和細聚焦旋鈕。